
你开别人的车出了事故,一般都会找开车的人(也就是你)进行赔偿,但是,如果车主也有过错的,那么车主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四十九条,关于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不一致的侵权问题作出了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车主将车借出去出了车祸,车主不需要承担责任,首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则由驾驶人赔偿。但是,这也并不代表,所有情况下车主都不需要承担责任,虽然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由车辆的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车主对出借车辆存在过错的,比如明明知道对方没有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但是还是将车辆借给对方,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车主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车主不幸遇到,车在自己名下别人撞死人的情况时,一定要先报警,千万不要心生邪念,起了肇事逃逸的想法,肇事逃逸只会罪加一等。只要驾驶员没有触犯什么重大的肇事罪,一般就不会坐牢,顶多也就是罚罚款而已。至于车主来说,因为开车的人并不是自己,所以很有可能不被处罚。当然就算罚也顶多只要赔点钱,就当做是给自己花钱买教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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