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条例全文2022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全称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主要是对房屋这类不动产的登记做出规定的法律。而正式实施了上述条例之后,房屋的房产证和不动产证也将合二为一为不动产权证。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全称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主要是对房屋这类不动产的登记做出规定的法律,自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而正式实施了上述条例之后,房屋的房产证和不动产证也将合二为一为不动产权证。下面知芒网小编带来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全部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不动产登记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六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簿

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第九条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明确不动产登记簿唯一、合法的介质形式。

不动产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定期进行异地备份,并具有唯一、确定的纸质转化形式。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

第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

第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不动产登记簿的保管,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度。

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登记簿的,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等安全保护设施。

采用电子介质不动产登记簿的,应当配备专门的存储设施,并采取信息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

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三章 登记程序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第二十四条 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审批信息、交易信息等应当实时互通共享。

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够通过实时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重复提交。

第二十五条 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第二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二十八条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或者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虚假登记,损毁、伪造不动产登记簿,擅自修改登记事项,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或者利用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进行不正当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公布的行政法规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规定与本条例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例规定为准。

各位在2015年3月1日之后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就需要严格按照上述太哦问的规定进行了。而在该条例实施之前办法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这点大家不用担心。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20362.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5:44:20
下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5:44:36

相关推荐

  • 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是怎么算的补偿标注

    在相关法律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是怎么算的补偿标准,拆迁农村自建房时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的,可以结合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 一、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是怎么算的补偿标准?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金没有法定计算方式,补偿标准是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2日
    600
  • 在农村征收房屋屋檐滴水算面积吗

    在农村征收房屋屋檐滴水不算面积,正常情况下农村的自建房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登记了房屋的面积,所以征地主管部门应当以集体土地使用证书上登记的面积依法支付补偿金。 一、在农村征收房屋屋檐滴水算面积吗? 屋檐滴水不算面积,农村房屋面积以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面积为准。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个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2日
    700
  • 征收国有土地时商铺拆迁费怎么算

    征收国有土地时商铺拆迁费应当按照被拆迁商铺的市场价格计算,被拆迁商铺的市场价格是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评估。而且,除了商铺拆迁费,征地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当事人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商铺拆迁费怎么算? 商铺拆迁费用应当按照被拆迁商铺的市场价格计算,商铺市场价格应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2日
    800
  • 拆迁房屋怎么计算补偿金?

    拆迁房屋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等的补偿相加。根据规定,支付的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一、拆迁房屋怎么计算补偿金? 1、拆迁房屋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等的补偿相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2日
    500
  • 拆迁纠纷起诉要多长时间?

    拆迁纠纷起诉可能需要三个月、也有可能需要四十五天、或者是六个月。如果拆迁纠纷属于行政纠纷,且法院是采取简易程序来处理案件,那么审理期限就为四十五天。如果采取一般程序审理案件,那么审理期限就为六个月。 一、拆迁纠纷起诉要多长时间? 拆迁纠纷起诉可能需要三个月、也有可能需要四十五天、或者是六个月。 1、如果拆迁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那么法院审理该纠纷可能会需要三个月…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2日
    800
  • 农村危房拆除有补助吗?

    农村危房拆除有补助,只要危房并没有被认定为是违法建筑,那么就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以及临时安置费等。不同的村民实际情形不同,故此可以获得的补偿金额也有可能会存在差异。 一、农村危房拆除有补助吗? 1、农村危房拆除有补助。 具体补偿标准以当地政府文件为准。危房拆除的相关补偿可以到当地的政府部门询问,因为是由当地的政府部门…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2日
    600
  • 农村自建房拆除如何赔偿?

    农村自建房拆除可能需要支付的补偿项目包括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费、搬迁费等。自建房属于住宅,故此拆迁此类房屋通常不会导致被拆迁方停产停业,故此不需要补偿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 一、农村自建房拆除如何赔偿? 1、农村自建房拆除可能需要支付的补偿项目包括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费、搬迁费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2日
    700
  • 一般商铺拆迁一赔三吗?

    不一定,这是需要结合当地的补偿政策来进行确定,而且拆迁补偿一般是会涉及到有房屋价值补偿,再者就是拆迁安置费,以及还有当地政府给予的奖励性补偿,补偿的项目不同所涉及到的金额也会不一样。 一、一般商铺拆迁一赔三吗 不一定,具体参照拆迁文件确定,需要根据当地的征收补偿政策来确定。拆商铺一赔三就是拆迁时按照原有价格的三倍来进行赔偿。 商业地产拆迁赔偿: 1、若房屋和…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2日
    500
  • 拆迁纠纷诉讼期多久征收补偿金怎么确定?

    拆迁纠纷诉讼期限可能六个月,也有可能是三年。房屋征收补偿款,可以由拆迁方、被拆迁方协商后确定。根据规定,若是拆迁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那么诉讼期限就是三年,此期限从纠纷当事人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起开始计算。 一、拆迁纠纷诉讼期多久征收补偿金怎么确定? 拆迁纠纷诉讼期限可能六个月,也有可能是三年。至于补偿款,可以协商确定。 1、若是拆迁纠纷属于…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2日
    800
  • 棚户改造怎么赔偿相关费用?

    按照棚户房的实际建筑面积或者是国土部门测绘数据为计算的基础,来计算需要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如果当事人不想要补偿费的,可以选择获得其他的房屋的方式,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都是合理的行为。 一、棚户改造怎么赔偿相关费用? 棚户区改造补偿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应当给予被拆迁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等,具体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2日
    600
  • 出现拆迁商铺纠纷怎么办?

    可以申请行政裁决,也可以进一步的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去解决。拆迁商铺纠纷属于很典型的民事纠纷案件类型,法院会按照普通的诉讼程序来对案件进行相应的审理,对于法院的审理决定不满意的,是可以提起上诉的。 一、出现拆迁商铺纠纷怎么办? 可以申请行政裁决,也可以提起民事仲裁或者是民事诉讼。在拆迁商铺的时候首先要出示公告,其次需要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合同,并且发放完拆迁补偿…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2日
    500
  • 在广州拆出现拆迁纠纷找律师要钱吗?

    是需要钱的,需要支付给律师一笔律师费的。如果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个案件会收取3000-20000元不等的律师费用,如果涉及到财产关系的就需要按照标的额的比例来支付律师费的。 一、在广州拆出现拆迁纠纷找律师要钱吗? 是需要支付给律师一笔律师费的。如果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问题的,按照每个案件3000-20000元的标准收取律师费,如果涉及到财产关系的,需要…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2日
    700
  • 自建房拆迁户口本上的人都有补偿吗?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获得赔偿的。但是户主是拥有拆迁补偿款的自由支配权的,如果自建房所有权人决定将拆迁补偿款赠予或者是继承给子女或者是其他家人的,这也是合理的行为,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 一、自建房拆迁户口本上的人都有补偿吗? 拆迁不是户口本上的人都有赔偿。拆迁一般只有补偿,是根据房屋来进行补偿的,具体规定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2日
    600
  • 房子拆迁纠纷请律师多少钱?

    在安徽房子拆迁纠纷请律师大概就是5000元左右。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关系的案件律师收费基本上是在1000元到8000元左右,如果涉及到财产关系,在10万元到50万元的部分,按照4%~6%的比例来收费。 一、在安徽房子拆迁纠纷请律师多少钱? 在安徽房子拆迁纠纷请律师大概就是5000元左右。 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2日
    300
  • 如果房子征收怎么补偿?

    房屋所有人是会获得一定金额的拆迁补偿款的,这个金额是需要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去最终决定而不是固定不变的。除此之外还有可能会涉及到搬迁补偿和临时安置补偿费用等,也是需要双方协商解决的。 一、如果房子征收怎么补偿? 征收房子的,所有权人有权获得征收补偿,补偿内容主要有以下三项: 1、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2日
    6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