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离婚协议书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签订。离婚协议书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出于双方共同意思而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书面约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三方面,具体如下:
一、写明双方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等。
二、写明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防止一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存在被欺诈或被胁迫的情形。
三、写明子女抚养问题,如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抚养费支付方式、支付截止时间、探视的时间、探视的具体方式等。
四、写明财产与债权债务分割事宜,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数量,分配方式、清偿主体。
五、写明签约日期,双方签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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