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东大会的票数超过一半的就可以视作提出的提案通过了。并且股东大会采取的是一股一票制。一般来说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以及企业内高层的任免都必须通过股东大会决议表决之后才会生效。关于股东大会计票的规定问题,下面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股东大会计票的规定是什么
1、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的,该提案通过。
2、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
3、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4、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股东大会的决议包括什么内容
股东大会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年度股东大会应当提前20日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4、会议决议状况:股东大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反对、弃权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状况。
5、签署:股东大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股东大会对于公司的重大决策以及公司高层人员的任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股东大会的决议采取的是一股一票制,并非一人一票制。并且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事关公司合并、解散等重大的决议还需要超过2/3的股东同意才算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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