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时股东大会的流程需要先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目的,会议的议题,提前至少十五日通知到每位股东,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会议召开时可以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在会上讨论此次会议的方案,进行表决,作出会议纪要,由到会股东在记录上签名。关于临时股东大会流程的问题,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临时股东大会流程有哪些
(一)临时股东大会的流程如下:
1、会议筹备:
(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
(2)会务组织;
(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
(4)准备会议资料。
2、会议通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3、会前检视:
(1)修正会议议题;
(2)印发会议资料;
(3)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
(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
(5)关注签字事项的准备。
4、审议及决议:
(1)律师见证;
(2)审议及表决;
(3)会议记录及签字;
(4)会议决议及签字。
5、会后:
(1)出具法律意见书;
(2)补正资料;
(3)发文;
(4)准备及披露;
(5)归档。
(二)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但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如果委托人为法人,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二、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是什么
1、董事总人数不足法律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临时股东大会的流程需要先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目的,会议的议题,提前至少十五日通知到每位股东,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会议召开时可以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在会上讨论此次会议的方案,进行表决,作出会议纪要,由到会股东在记录上签名。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知芒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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