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出现解散的情形时,公司就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而公司清算结束,经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可以申请注销登记,公司注销后,法人资格消灭,那么注销公司的清算组成员包括什么?知芒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注销公司的清算组成员包括哪些
公司解散清算的,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组成。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成员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营业期届满部分股东不同公司解散怎么办
在公司营业期届满后,公司是接续经营,还是解散,主要看了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如何决定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也就是说,公司营业期届满后,不管是解散决议,还是继续经营的,都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因此,在实践中,公司营业期届满部分股东不同公司解散,可如下处理:
1、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的,依法进入公司解散程序。
2、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继续经营的,依法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继续经营。这时又有两种处理方式:
(1)主张解散公司的股东,要求其他股东收购其手中公司的股权,或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2)当其他股东不同意收购股权或回购股权,又不同意解散公司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需要注意的是,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能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出现解散情形要清算的,要在清算情形出现后15天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芒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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