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合并不需要进行清算,只要合并各方协议一致,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关于公司合并是否需要清算的问题,下面知芒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公司合并是否需要清算
1、公司合并不需要进行清算,只要合并各方协议一致,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单位分立合并是否支付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公司合并时,不需要进行清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知芒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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