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机关交通管事部门可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适用一般程序的,依照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关于交警对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交警对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怎么处理
1、公安机关交通管事部门可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适用一般程序的,依照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应该如何处罚
1、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应当根据刑法中交通肇事罪来判处相应的刑罚,具体的刑罚根据肇事者造成的事故严重性及影响程度来判定。肇事后逃逸,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情形,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2、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他人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且逃逸的情形,依法判处肇事逃逸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后逃逸致使他人错过最佳抢救时间,致人死亡的情形,依法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销毁证据等,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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