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有期限限制。期限限制为三年。期限的起算时间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并且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但经法院批准的,可以延长。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有期限限制吗的问题,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有期限限制吗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有期限限制。期限限制为三年。期限的起算时间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并且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但经法院批准的,可以延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期限
期限为10日。
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
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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