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众所周知,开发商在向业主交付房屋时需提供两书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那么你又知道设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制度的意义是什么吗在此,首先需要说明竣工验收备
众所周知,开发商在向业主交付房屋时需提供两书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那么你又知道设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制度的意义是什么吗在此,首先需要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
三、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得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得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档案预验收意见;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住宅质量保证书;
9、住宅使用说明书;
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得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防雷检测,沉降观测报告等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通过上述内容可知,一个项目、一套房屋如果说验收合格,一定经过了若干项的验收合格,方可说该项目、该房屋验收合格,而不能仅仅依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单方面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即视为该项目、该房屋验收合格,要知道作为普通公众的百姓而言,是不具备该方面的专业知识,所以设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制度就是为了业主能够安心入住,规避开发商将未经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业主入住。在此一定要特别注意,在收房时不仅要看开发商公示的文件中有无《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更要注意的是该表中的子子项项是否均已完成备案,缺一不可。
说到这里,想必大家已经对设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制度有了一定的认识和理解,那么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如该房屋未经验收合格,是否就是说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呢答案是肯定的,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逾期交房,开发商应向购房人承担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视逾期交付的时间,首先是按天支付,超过一定时长,购房人则有权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在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如开发商已办妥全部验收手续,仅仅未办妥备案手续,则应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能会有其他结论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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