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家门口堆放垃圾违反了《民法典》和《消防法》。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家门口堆放垃圾的,不仅污染公共环境,也涉嫌占用消防公共通道,损害公共利益与他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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