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可以股东协商,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合伙企业法》对退伙清算算规定:退伙时按找退伙时合伙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合伙人的份额。
可以股东协商,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合伙企业法》对退伙清算算规定:
1.退伙时按找退伙时合伙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合伙人的份额。
2.公司是否有债务,当公司财产少于债务时,退出人得承担相应份额,对已有的债务也一样要承担相应的份额。
3.企业盈利或亏损,按照当时合伙协议约定比例进行分担,没有约定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按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平均分。
4.合伙人退伙后,对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625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