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休干部去世以后遗属的待遇是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遗属需要准备参保人的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社保机构领取相关补助金,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其他特别的待遇。关于离休干部去世有哪些待遇的问题,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离休干部去世有哪些待遇
1、离休干部去世,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退休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1、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退休金怎么计算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无论是不是离休干部,即使是普通职工,只要参加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退休后去世的,遗属都可以领取丧葬费及抚恤金的,但是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跟当事人参加养老保险的年限及平时的缴费基数等都是有关系的。希望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知芒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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