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罪怎么量刑(侵犯著作权罪立案标准)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对该罪名作如下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律赢惠普法: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刊登收费广告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情形,属于本条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

本条规定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指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复制发行”,包括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应当视为本条规定的“复制发行”。

侵权产品的持有人通过广告、征订等方式推销侵权产品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发行”。

本条规定的“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多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罚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者销售金额累计计算。二年内多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未经行政处理,累计数额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以营利为目的”的认定问题:

除销售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营利为目的”:

(一)以在他人作品中刊登收费广告、捆绑第三方作品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

(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或者利用他人上传的侵权作品,在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刊登收费广告服务,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

(三)以会员制方式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收取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的;

(四)其他利用他人作品牟利的情形。

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认定问题: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指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在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作品、录音制品上以通常方式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应当推定为著作权人或者录音制作者,且该作品、录音制品上存在着相应权利,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一般应当依据著作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著作权认证机构出具的涉案作品版权认证文书,或者证明出版者、复制发行者伪造、涂改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证据,结合其他证据综合予以认定。

在涉案作品种类众多且权利人分散的案件中,上述证据确实难以一一取得,但有证据证明涉案复制品系非法出版、复制发行的,且出版者、复制发行者不能提供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认定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但是,有证据证明权利人放弃权利、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或者著作权保护期限已经届满的除外。

关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发行”的认定及相关问题:

“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零售、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

非法出版、复制、发行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的,按照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不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等其他犯罪。

关于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侵权作品行为的定罪处罚标准问题: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美术、摄影、录像作品、录音录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的;

(三)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

(四)以会员制方式传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达到一千人以上的;

(五)数额或者数量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六)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或者数量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关于为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供原材料、机械设备等行为的定性问题:

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生产、制造侵权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标签标识、生产技术、配方等帮助,或者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费用结算等服务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犯罪,又销售该侵权复制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以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侵权复制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行为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依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中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一)认罪认罚的;

(二)取得权利人谅解的;

(三)具有悔罪表现的;

(四)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后尚未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一般不适用缓刑:

(一)主要以侵犯知识产权为业的;

(二)因侵犯知识产权被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三)在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假冒抢险救灾、防疫物资等商品的注册商标的;

(四)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

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违法所得数额、非法经营数额、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数额、侵权假冒物品数量及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判处罚金。

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违法所得数额无法查清的,罚金数额一般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确定。违法所得数额和非法经营数额均无法查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一般在三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确定罚金数额;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在十五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确定罚金数额。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侵权产品制造地、储存地、运输地、销售地,传播侵权作品、销售侵权产品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侵权作品上传者所在地,权利人受到实际侵害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自诉案件,对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的证据,在提起自诉时能够提供有关线索,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调取。

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收集、调取、制作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检验报告、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法院庭审质证确认,可以作为刑事证据使用。行政执法部门制作的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调查笔录,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作为刑事证据使用的,应当依法重新收集、制作。

正确适用侵犯著作权罪需要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考察行为人复制、出版或制作行为有无合法根据;二是判断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以营利为目的”;三是注意违法所得数额和其他情节在区分罪与非罪中的作用。驰誉律师,驰誉全国!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188298.html

(0)
上一篇 2025年6月5日 23:01:28
下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6:21:53

相关推荐

  • 什么是民事责任能力(经典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

    开栏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深入学习《民法典》,邢台开发区法院推出“词条学‘典’”专栏,每日转发一期《民法典》相关的词条解读。敬请关注! 第五期 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民事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民法上的不利后果,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从《民法通则》(已废止)开始,便确立…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400
  •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是什么(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认定标准)

    裁判要旨 区分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关键在于案发原因、犯罪对象与犯罪动机的不同。 基本案情 公诉机关灵山县人民检察院诉称:2017年7月24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邝维东无故在灵山县灵城镇锦绣时代广场“好又多”超市地下停车场处,持刀砍伤被害人伦松松左手臂。经鉴定,伦松松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被告人邝维东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邝维东随意殴…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400
  • 渎职侵权司法解释(公安民警渎职立案标准)

    渎职侵权犯罪构成要件: 1、渎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渎职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国家各级立法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大多数出于故意,少数出于过失,故意与过失的…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400
  • 伤害罪的标准(故意伤害量刑参照表)

    ●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以磐石市人民法院为视角,2021年以来,共审结故意伤害案件28起,让我们把镜头聚焦到以下三起以“民转刑”为例的故意伤害案件。 案 件 回 顾 镜头一:邻里之间因“翻盖厕所”爆发战争 2021年6月某日晚,在磐石市朝阳山镇某村臧某家中,被告人艾某甲因其子艾某乙家翻盖厕所一事,与艾某乙邻居臧某发生争吵,并…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300
  •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非法储存爆炸物的认定)

    导读:中国对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判刑标准是需要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情况需要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犯罪的基本条件是非法运输炸药一千克以上等。 一、中国对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量刑标准:非法运输爆炸物品罪作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运输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500
  • 开设赌场罪最轻判多久(有开设赌场罪的案例讲解)

    11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从严惩治开设赌场犯罪”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开设赌场犯罪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 开设赌场犯罪典型案例 一、刘某某、曾某某等11人 开设赌场案 【基本案情】 2018年,被告人刘某某、曾某某等人经商议后,将原先各自建在国内运营的“极速”、“鼎鑫”两个网络赌盘的软件服务器移设至某国合并…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500
  • 刑罚执行的目的和意义(简述我国刑罚的目的)

    一、刑罚适用本身不是目的,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即预防犯罪人再次犯罪和预防其他人犯罪,前者为特殊预防,后者为一般预防。 1、在刑事立法上应侧重一般预防,在刑罚执行时应侧重特殊预防,在刑事审判时则应两者并重。 2、对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犯罪人应侧重特殊预防,对再犯可能性较小的犯罪人应侧重一般预防。 3、对特殊、罕见的犯罪适用刑罚应侧重特殊预防,对常见、多发的犯罪…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500
  • 无证驾驶处罚标准(无证驾驶最新处罚规定)

    无证驾驶和驾驶无证车辆,这本身属于两种不同的交通违章行为,需要分别确定各自的处罚再合并执行,所以我们得先分情况讨论。 无证驾驶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出了事故怎么处罚? 1、行政处罚:按无证驾驶处罚,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拘留。 2、…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500
  • 刑事案件管辖权的规定(公安机关立案管辖原则)

    先辩护,即先刑事辩护,也称为前置刑事辩护、提前刑事辩护,是个人或企业为管控刑事风险,在刑事诉讼前依法设立的合规机制或实施的合规行为。 先辩护将预防、辩护二分法,构建为预防、先辩护、辩护三分法,倡导系统辩护,旨在预防、识别和应对刑事风险。先辩护是刑事辩护的理念创新,也是刑事辩护的有益补充。 摘要:由于刑事诉讼的复杂性,刑事诉讼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在立案…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500
  • 死缓限制减刑什么意思(2022新刑法规定死缓)

    限制减刑意为重大刑事案件判定为死缓时,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所以限制减刑不是说不可以减刑,而是表示只能减刑一定的时间,不可无限制减刑。 一、死缓限制减刑的意思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解释,限制减刑意为重大刑事案件判定为死缓时,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所以限制减刑不是说不可以减刑,而是表示只能减刑一定的时间,不可无…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600
  • 民事诉讼法修改(网上起诉立案流程)

    民事诉讼法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是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在程序方面的基本法律依据。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6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600
  • 缓刑的条件有哪些(缓刑的适用范围)

    缓刑,是刑法具体运用的一种,也就是刑法的暂缓执行,即对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接受法院审判、定罪量刑,在宣告刑罚的同时,宣告缓刑。 宣告缓刑后,意味着行为人不用去看守所或者监狱服刑,而是由特定的考察机构,也就是社区矫正机构在法院宣告的缓刑考验期…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700
  • 刑事诉讼规则(民法典合同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500
  • 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条件)

    非法拘禁罪保护的是什么: 拘禁行为导致的必然是对他人自由的限制。自由是一个内涵广泛的概念,包括了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通信自由等等。而法律设立非法拘禁罪保护的是人身体活动的自由。但是对“人身体活动的自由”如何理解,现实中却存在争议。有的人认为,只要被害人有行动的可能。有的人理解为,被害人要现实地打算活动身体。在特殊情况下,不同的理解会对行为作出不…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400
  •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范文(2022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模板)

    案情回顾 2016年10月25日,某村委与某公司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某公司承包某村委429.8亩土地种植经营。该合同对土地面积及坐落、承包费及缴纳方式、承包期限、合同解除事由、违约金等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某村委依约将土地交付某公司使用,该公司在上述土地种植经营。某公司自2018年起开始拖欠某村委相关费用未支付,某村委向该公司索要承包费、土地使用费…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