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赠与合同不必须要公证。赠与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为有效。是否公证双方自行决定即可,法律无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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