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属于包庇罪行为(包庇罪的量刑标准)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一、刑法规定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二、犯罪构成

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因此,行为人不知道对方是犯罪分子而为其提供藏身之所或物帮助,或者不了解事实而讲了客观上有利于犯罪人的证词的,不能以犯罪论处。(主流学说认为犯罪人的近亲属不能构成本罪)。

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所谓窝藏、包庇犯罪分子,是指两类行为:

1、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如,把正被追捕中的犯罪分子藏于家中,等风声过后,为其出资,让其远走高飞。

2、是作假证明包庇犯罪的人。这是指向司法机关提供假的证明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追究。

应当指出,本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窝藏与包庇犯罪分子行为之一,便足以成立本罪。在确定具体犯罪行为的罪名时,可根据行为人实际实施的行为来使用罪名。

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但犯罪人本人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本罪窝藏、包庇的对象是“犯罪的人”,即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不仅包括被法院宣告有罪的人还包括依法被追诉的人)。因此,窝藏、包庇一般的违法分子和已被免于刑罚处罚的人,不能构成本罪。根据《刑法》第362条的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条规定扩大了包庇罪的对象,把一般违法的卖淫者、嫖娼者纳入了包庇的对象。

三、立案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以包庇罪定罪处罚。事前与犯罪分子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向组织、强迫卖淫犯罪集团通风报信的;

(二)二年内通风报信三次以上的;

(三)一年内因通风报信被行政处罚,又实施通风报信行为的;

(四)致使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其他共同犯罪的主犯未能及时归案的;

(五)造成卖淫嫖娼人员逃跑,致使公安机关查处犯罪行为因取证困难而撤销刑事案件的;

(六)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案例解读

2020年6月16日21时许,同案犯李某某(另案处理)驾驶豫A×××号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郑登快速路某路段时,与被害人张某2骑行的两轮电动车由西向东行驶相撞,后与被害人李某3由东向西在路南边步行相撞,致张某2、李某3受伤。后张某2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造成死亡一人、伤一人、车损两台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同案犯李某某电话联系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发现场,李某某弃车逃逸。新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侦查过程中,被告人张某某做虚假证明隐瞒李某某系驾驶员的事实且张某某自称是驾驶员。经新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李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张某2系交通事故所致多发伤后引起多器官衰竭死亡。被告人张某某于2020年9月25日主动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解读:《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本案中,张某某明知李某某是犯罪的人,向公安机关作出虚假称述,称自己是驾驶员。张某某作假证明包庇李某某,其行为已构成窝藏、包庇罪。

五、律师解析

(一)本罪与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

窝藏、包庇行为是在被窝藏、包庇的人犯罪后实施的,其犯罪故意也是在他人犯罪后产生的,即只有在与犯罪人没有事前通谋的情况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才成立本罪。如果行为人事前与犯罪人通谋,商定待犯罪人实行犯罪后予以窝藏、包庇的,则成立共同犯罪。因此,本法第310条第2款规定,犯窝藏、包庇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共同犯罪所犯之罪的法定刑低于窝藏、包庇罪的法定刑,也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二)本罪与伪证罪的界限

伪证罪中的故意作虚假证明为犯罪人隐匿罪证的行为,与窝藏、包庇罪有相似之处。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本罪为一般主体;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只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与翻译人。

(2)本罪发生的时间没有限制;而伪证罪必须发生在刑事诉讼中。

(3)本罪是通过使犯罪人逃匿或者采取其他庇护方法,使其逃避刑事制裁;伪证罪掩盖的是何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

(4)窝藏、包庇的对象既可以是未决犯,也可以是已决犯;而伪证罪所包庇的对象只能是未决犯。

(三)本罪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界限

1979年刑法没有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故以往的刑法理论认为,消灭罪迹与毁灭罪证的行为构成包庇罪。《刑法》增设了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之后,也有人认为包庇罪包括帮助湮灭罪迹和毁灭罪证的行为。我们认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包庇罪应仅限于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而不包括帮助犯罪人毁灭或者伪造证据的行为。


作者简介:刘晨阳,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民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商事、刑事诉讼及资本市场非诉讼业务,熟悉企事业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劳动关系、工商、税务等方面事务。耐心、细致、专业的服务,受到了委托人的一致认可。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44916.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9日 13:26:07
下一篇 2025年2月9日 13:26:30

相关推荐

  • 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有哪些(刑法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

    你一定在影视剧或新闻里听到过 “剥夺政治权利”一词, 那你是否好奇过 政治权利到底包括哪些呢? 什么情况下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今天千纳美就来给大家科普一下! 政治权利主要包括哪些?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哪些人会被剥…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600
  • 国企渎职罪量刑标准(失职罪和渎职罪的区别)

    一、《刑法》基本规定 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800
  • 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表(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供的手续)

    今天上午,笔者在北京市西城区某派出所会见了一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犯罪嫌疑人。因疫情影响,北京市司法部门在2019年陆续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视频会见犯罪嫌疑人,避免因律师会见交叉感染看守所内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所以,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在被羁押所在区的某一个派出所内进行视频会见。 那么,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法律有哪些规定,有哪些事情是需要注意的?今天,…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700
  • 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哪些(教你区分主体和客体)

    一,法律主体的分类 法律主体,也称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什么人或者组织可以成为法律主体,是由一国法律规定和确认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四类: 1 自然人 (1)自然人的概念 自然人是指具有生命的个体的人,即生物学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主体资格的人。 既包括中国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中国境内…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600
  • 刑拘的条件是什么(刑拘后办理取保手续)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600
  • 刑法故意伤害罪法条(故意伤害的刑法条款解读)

    一、相关法条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免于刑事处罚:《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800
  • 防卫过当致死判多少年(过度防卫致人死亡的判刑标准)

    导读:防卫过当是正当防卫超过限度导致的。那么,法定哪些情形属于防卫过当?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判几年?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是什么?下面跟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法定哪些情形属于防卫过当?   关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是间…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600
  • 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律师争取缓刑费用)

    从法律规定上说,是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更重。但是从现实中来说,很多人都觉得实刑重于缓刑。接下来我们详细说明一下。#普法行动##法海说法# 1.有期徒刑是一种刑罚,而缓刑则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这种类似于死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刑两种,其中主刑由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组成。 而缓刑则是一种刑罚的特殊的执行方式…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700
  • 非羁押诉讼的条件(非羁押诉讼和取保候审的区别)

    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节约执法司法资源等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实践中,存在着异地监管、一放就跑等适用难题。去年,我们办理的一起跨境开设赌场案,获评最高检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典型案例,从这起典型案例中,可以洞悉检察官如何运用检察智慧,破解非羁押诉讼适用难题的创新实践。   摒弃旧思想,统一办案理念很关键   自少捕慎诉慎押从刑事司法理念上…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700
  • 刑事判决和裁定的区别(判决和裁决通俗解释)

    刑事裁定和刑事判决的区别: (1)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就实体所作的决定;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决定。 (2)适用范围不同。刑事判决在于解决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应否处罚、如何处罚以及刑罚的执行方法等问题;刑事裁定主要适用:驳回自诉、驳回上诉或抗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停…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600
  • 叛逃罪的犯罪主体(脱逃罪的认定标准)

    刑法理论上将特殊身份作为主体构成要件的或者作为刑罚加减根据的犯罪称为身份犯。 身份犯又可以分为真正身份犯和不真正身份犯。 真正身份犯是指以特殊身份作为主体要件,无此特殊身份,则犯罪就根本不成立,比如贪污罪。 不真正身份犯是指特殊身份不影响定罪但影响量刑的构成,比如非法拘禁罪。如果行为人不具备该身份,犯罪也成立。如果行为人具备该身份,则刑罚的科处就比不具有该身…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600
  • 假释考验期多久(假释人员活动范围的限制)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600
  • 中国新刑法罪名例解(最新刑法罪名大全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次刑法修改新增了十多种罪名,下面这十种罪名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赶紧看看吧。 捕食野生动物 《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后,捕食野生动物可能涉嫌犯罪! 法条指引:《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700
  • 中国的死缓是什么意思(有关死缓的相关知识)

    我们经常在电视或新闻上看到某个人被判处死缓,那到底这个死缓是什么意思呢?判处死缓后能不能申请再审?接下来华律邀请胡锐谨律师为您解答。 问题一:”什么是判死缓?”胡锐谨律师解答:“死缓”在法律上讲就是法庭根据国家法律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罪犯判决的一种程度,“死缓”的全称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司法部门根据死缓罪犯在二年死缓期服役期满后的表现决定是否执行死刑…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700
  • 刑事案件流程及时间(派出所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话不多说,直入正题。 以下人名纯属虚构,具体犯罪情节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仅供本篇学习讲解使用。今天的文章有点长~~~ 小明因为参与东南亚跨境电信诈骗团伙,被公安机关一窝端了,鉴于本案涉案人员较多,犯罪事实复杂,并且涉及到跨国刑事司法合作,当地市级公安局特成立专案组,侦破此案。 从他被带着手铐逮进局子里那一刻开始,他将会经过以下几个阶段! 刑事案件 第一,侦查阶…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6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