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过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多少钱,房屋拆迁时的安置费是由房屋征收部门自行规定的。事实上,如果被拆迁人不要安置费,也可以直接选择产权调换,这种情况下征地主管部门应该提供周转用房。
一、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多少钱?
征地房屋拆迁安置费并无明确规定,是各地政府部门自行规定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二、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个人基本情况。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
3、补偿方式、金额和时间。
4、房屋估价。
5、拆迁安置办法。
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
7、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
三、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通过三种评估标准,对被拆迁的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一个合理的有据的多元组成金额。这三种标准主要是专业机构的市场评估价、同区域同类型商品房的平均交易价格、重置价。
2、产权置换的方式。
两种形式,一是异地安置,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另一种就是回迁安置,也就是常说的回迁房。
3、结合型补偿。
就是货币补偿方式和产权置换方式的结合。
四、房屋拆迁形式有哪些?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
2、自行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各地征地主管部门应该提前公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多少钱,不过拆迁房屋时也不止要支付拆迁安置费,还要对被拆迁的房子支付补偿金,房屋拆迁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的,征地主管部门要一并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整体计算下来的补偿金要在征地补偿协议中约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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