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离职后有效吗(关于离职保密协议书的法律解释)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在入职时涉及到公司机密事项的可能需要签订一份保密协议,那么离职后无保密费,保密协议是否有效?

网友咨询:

离职后无保密费,保密协议是否有效?

保密协议离职后有效吗(关于离职保密协议书的法律解释)

云南天外天(昭阳)律师事务所刘远付律师解答:

离职后无保密费,保密协议仍然有效。

用人单位在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保密协议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云南天外天(昭阳)律师事务所刘远付律师解析:

保密义务适用的是所有知道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人员,无论这些人员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还是普通的员工,也无论单位是否明确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但是一般掌握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以及知识产权内容的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他们在离开原任职单位后,很可能到与其以前相同或者近似的单位从事相同或者近似的职业,从而难以避免的会使用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或者知识产权,导致原用人单位的损失。

为了限制劳动者的这种自由择业权利,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一定的代价,即通过对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来促使劳动者履行保密义务。

业务水平精湛,服务态度良好!

保密协议离职后有效吗(关于离职保密协议书的法律解释)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34174.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9日 08:58:19
下一篇 2025年2月9日 08:58:29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