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以下手续:
1、向所在地镇街道国土管理所提出办证申请;
2、集体土地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书面同意证明;
3、国土管理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丈量,填写并收集相关证件材料;
4、国土管理所将材料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后发放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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