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永康市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犯罪嫌疑人侯波依法批准逮捕。据了解,这起出口假冒外国公司持有的注册商标商品案,在永康市尚属首例。
2006年8月,曾在私营企业做过外贸业务的侯波在互联网上搜寻到一些美国公司求购高尔夫球具的信息和国内一些公司批发高尔夫球具的信息。经过一番市场考察后,侯波租用了办公场所,购买了一批电脑、打印设备,工商登记了体育用品经营部,自认负责人,并招募四名懂英语和外贸的女大学生为业务员,做起了出口生意。四名业务员利用互联网与美国客户联系接订单,侯波自己则从厦门等地的生产公司组织货源,通过中介外贸公司,将价格低廉质量低下的假冒美国公司“ NIKE”、“Ping”等注册商标的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等球具,出口到了原产国美国。截止今年7月,已累计出口1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0多万元)。
7月14日,永康市工商局、公安局联合对侯波的经营部进行了查封,一举将侯波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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