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行政部门首先要责令该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即对违法的规章制度进行纠正,使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成为有效的规章制度。
例如,用人单位规定的劳动者适用期的期限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高时限,则必须予以改正,缩短到法律规定的幅度内,使之成为有效的规章制度。
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通过制定非法的规章制度,限制劳动者的人身自由,以暴力手段强迫工人劳动;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防止职工偷拿本单位财物,而规定单位保安人员可以在每天下班时,对职工进行搜身检查,都是侵犯了劳动者的人格权利;
包括身体权、健康权、人格尊严等,对这样的侵权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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