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暂予监外执行的最新规定)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

但是在这些生命的重要时刻

人们最需要关心和帮助

即便是罪犯,也是如此

……

今天,荔检君就来为大家讲讲,一个“有温度”的刑罚执行制度——暂予监外执行。

普法时间

平时,我们在影视剧中,常常可以听到“保外就医”这个名词。保外就医,是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情形之一。但想必很多小伙伴对这个词的了解还是云里雾里。

什么情况下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是不是就自由了,没人监督管理了?

暂予监外执行以后还会再进监狱吗?

先简要介绍一下,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因符合法定条件,暂时不收监,或者在收监之后又决定在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接下来

我们通过五问五答

进一步了解

暂予监外执行的那些事儿……

五问五答

问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呢?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问哪个机关能够决定和批准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答 这就要分情况了!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法》第二条规定,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

(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三)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对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逐案报请备案审查。

问那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是否计入执行刑期?

答 计入执行刑期。但是也有例外:对于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逃脱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问那暂予监外执行是不是就不用关在监狱,不用接受监管,等于获得了自由了呢?

答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并非不受监管。如果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或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予以收监执行。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作出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收监执行建议:

(一)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未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社区矫正机构两次警告的;

(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七)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八)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

问那暂予监外执行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吗?

答 当然!人民检察院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或者批准机关、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有违法情形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检察官有话说

暂予监外执行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打击犯罪的同时,还要保障罪犯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利,体现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但这并不意味着罪犯可以为所欲为,对于不服从监管,不按法律规定履行义务的监外执行罪犯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193406.html

(0)
上一篇 2025年6月8日 23:36:20
下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3:49:17

相关推荐

  • 成都缓刑怎么执行(法院判缓刑的内部流程)

    一、什么是缓刑 缓刑,是附条件地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刑罚,是刑法规定的有关刑罚具体运用的一种方式。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虽被判决有罪,但无需在监狱或看守所关押服刑,而是经过社区矫正,考验期满后,符合法定情形,不再执行判决的刑罚。 人民法院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责令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禁止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禁止接触特定的人。 二、缓刑的适…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8日
    400
  • 成都故意造成他人轻伤怎么判(故意伤害罪伤情鉴定轻伤量刑)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6月4日18时许,韩宇与其女友张慧在北京市延庆县×小区共同暂住地内,因琐事发生冲突。韩宇用菜刀将张伟及张慧之女高晓丽身体砍伤,致高晓丽右顶枕部皮肤…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8日
    600
  • 成都重大事故标准划分(刑法重大伤亡事故认定标准)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我国刑法中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规定的罪名。根据我国刑法第134条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负有管理职能或者直接负责操作工作的人员,在生产中和作业中违反我国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因此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行为,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即本罪发生在生产…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8日
    600
  • 成都第82条刑事拘留会坐牢吗(已经刑事拘留了又转治安拘留)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刑事拘留适用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换言之,一个人被刑事拘留,意味着公安认为他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刑事拘留的前提是已经立案,因此,刑事拘留也意味着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不过,刑事拘留只是意味着…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8日
    500
  • 成都骗贷罪立案标准(最新骗贷罪量刑标准)

    骗取贷款罪辩护律师刘高锋:骗取贷款罪的无罪辩护要点 一、骗取贷款罪概述 (一)骗取贷款罪立案追诉标准 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前,骗取贷款罪案件频发,原因之一就在于《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的规定中“其他严重情节”的存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0年颁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七条规定了三种具体的立案追诉标准,并…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8日
    500
  • 成都特殊防卫与无限防卫的区别(特殊正当防卫案件讲解)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从概念中,我们首先能够浅显地看出:采取正当防卫既可以为了自己,也可以是为了别人;而且,一旦构成正当防卫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其次,正当防卫最重要的就是掌握其构成要件。 成立正当防卫,…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8日
    700
  • 成都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泄露公民信息罪量刑)

    日常生活中,不少人都遇到过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不法分子拿到公民个人信息后,会进行诈骗,情节严重者触犯刑法。那么泄露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网友咨询: 泄露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江苏朋德律师事务所顾勇律师解答: 泄露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应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8日
    500
  • 成都个人造谣罪怎么处罚(网上散布不实言论的处罚依据)

    近日,部分网民在多个平台传播陕西宝鸡流调数据中的108号和109号确诊病例信息,并配有不雅图片。对此,宝鸡公安辟谣称,二人为孪生姐弟关系,部分人员恶意传播谣言,已对当事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警方将严厉打击污蔑造谣,扰乱抗疫秩序的行为。法报君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否则违法必究!对于网络上编造、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三…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8日
    400
  • 成都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监外执行的活动范围)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不少人在生活中都听说过监外执行这个词,但是又有好多人知道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呢?监外执行是我国刑事诉讼当中的一种执行办法,主要针对被判处有期…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8日
    600
  • 成都投毒罪量刑标准(对个人投毒罪立案标准)

    给树投毒被判刑了? 对,你没有听错, 有人因给树投毒, 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给树投毒的案件,被告人常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案情回顾 被告人常某系天水市麦积区马跑泉镇某村村民。常某在自家建房时,因不满天水市麦积区园林建设服务中心栽种于其家门前的四棵法桐树影响施工,为了排除妨碍,遂…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8日
    700
  • 成都贿赂数额巨大是多少(2022最新贪贿犯罪量刑标准)

    行贿的行为玷污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无论行贿有没有成功,都有可能构成犯罪,那么认定行贿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是什么呢? 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有个村叫幸运村,但是这个村一点也不幸运,因为当地有个“地头蛇”李四,他在村子里简直是横着走,没人敢惹他,而惹到他的人都会被莫名其妙砸了家或者被痛打一顿。 而李四为什么敢这么横呢,是因为他和县委书记张三私下交情很…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8日
    500
  • 成都盗窃罪刑法条文(关于盗窃罪的法律知识)

    为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升学习效果,推动学习型机关创建,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合阳县检察院开展的“一月一罪名”学习活动,由张东副检察长作“盗窃罪解读”拉开帷幕。 说起盗窃,大家都不陌生,下意识想到的就是偷偷摸摸拿走他人的财物,那么盗窃他人毒品、违禁品的;“江湖骗子”以“施法驱邪”为由,在你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偷梁换柱取走财物的……这些也算盗窃吗?构成盗窃罪吗?学习…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8日
    500
  • 成都最新贪贿犯罪量刑标准(2022贪贿犯罪立案标准)

    相关法律依据: 1.《刑法》 第三百八十六条 【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8日
    500
  • 成都累犯可以减刑吗(累犯量刑标准)

    导读: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2021减刑条件有改变?累犯可以减刑吗?下面跟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21减刑条件有改变?   没有。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8日
    700
  • 成都二级重伤害要判刑几年(故意重伤二级量刑标准)

     一、医院伤残二级的量刑标准   1、具体的量刑要看其涉嫌的罪名;   2、如果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8日
    6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