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改造的土地和废弃土地,从使用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5至10年;(七)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等用地。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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