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只规定一种依法吊销情形,整个公司法依法吊销情形包括虚报公司注册资本;适用虚假证明文件进行登记注册的;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结束后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仿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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