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装修工程验收需要的资料有: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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