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关于如何进行残疾鉴定程序,我认为有必要根据情况来确定。大致分为三种情况:1。交通事故伤者治疗结束后,可以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残疾评估申请。交管部门经初步审查,向伤者发出《伤残评估预约通知书》。伤者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检查和鉴定,鉴定人员将根据检查结果和医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对伤者进行伤残鉴定。2、伤者治疗结束后,可以携带医疗材料、事故证明等材料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委托伤残鉴定。3、当事人也可以在起诉时向法院提交《伤残鉴定申请书》作为证据。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摇号确定的鉴定机构或协商确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相关法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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