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不是七种情形,是五种。包含以下五种:
1、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租赁物因承租人原因不能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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