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天津二套房首付新政策: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法律依据:
《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自有住房的,职工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配偶须同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
《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条
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或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误,重新调整造成欠缴住房公积金,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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