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妇女罪最多能判几年(有关侮辱妇女罪最轻判刑规定)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导读:在当前社会中,不管是在公共场合还是在职场中,仍然存在着不少性骚扰行为,这是严重违法治安管理的。在我国法律中刲了,自然人采取的性骚扰可否追究刑事责任?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张晓雨律师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性骚扰可否追究刑事责任

性骚扰只有情节严重,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如何认定性骚扰罪

1、行为的主观目的包含性要求或者涉及性的意图

即行为者实施性骚扰的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含有性的目的,而这种行为又是为被侵害人所不欢迎、不愿意、不感兴趣的行为。但是,鉴于我国的国情,社会公共场合如车站、广场等大型场所往往由于条件有限,拥挤、擦撞在所难免,所以应该采取严格的认定标准。

2、行为方式的认定

从广义上讲,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对妇女也是一种骚扰,从但程度上看把它称作性侵害更为合适,所以《刑法》对它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性骚扰是相对较轻的一种性侵犯行为。性骚扰通常是骚扰者向被骚扰者做出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语言或举动,包括身体接触、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如:讲黄色笑话、评头论足、展示色情图片、刊物及用品,询问性隐私、约会、色迷迷的眼光、性姿势、身体触碰、暴露性器官等。

3、性骚扰的场合界定

性骚扰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上级对下级、雇主对员工或同事之间的性骚扰行为;二是员工在为单位工作中,遭受顾客性骚扰的情形;三是公共场所,例如公共汽车上,陌生人之间的性骚扰行为。第一、二类情形可以总称为工作场所性骚扰,而后者可称之为公共场所性骚扰。

4、性骚扰的对象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

在我国,女性对男性施以性骚扰的情形,虽然未曾见过明文记载,但是近年来也时有发生。所以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性骚扰概念发展的趋势,使其更具有前瞻性,亦将上述情况纳入性骚扰研究范畴。使我们未来对性骚扰的法律规制涵盖面尽可能宽广一些,以免遗漏。

5、对性骚扰后果的要求,不应过于严格

弱化构成要件的要求,以扩大性骚扰概念的涵盖范围,以有利于救济受害人,是性骚扰概念外延演化的基本趋势。笔者认为,我国对性骚扰法律范畴的界定也应该采取这种态度。无论性骚扰行为是否给受害人造成有形的利益损失,只要依一般正常人的客观标准,该行为可能使受害人遭受心理或生理上的伤害,即符合性骚扰行为所要求之后果要件。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性骚扰只有情节严重,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才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规定如上。华律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联系张晓雨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179356.html

(0)
上一篇 2025年5月31日 19:33:14
下一篇 2025年5月11日 18:05:27

相关推荐

  • 行贿受贿多少钱可以定罪(有关贿赂金额量刑标准)

    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是我们国家一直在做的事情,虽有成效但也并不能清除所有违法犯罪活动。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的时候,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收取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利。这样的行为就会构成刑法规定的受贿罪。 举个例子,李四是公务员,兢兢业业干了很多年,一路是步步高升,成为了某个局的局长,这天他多年未见的好友张三突然找上他,让他帮忙隐藏自己的犯罪记录,李四很为难,但…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400
  • 窝藏罪与包庇罪的区别(包庇罪相关法律知识)

    裁判要旨汇总 裁判要旨八: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裁判要旨九:本案被告人王春辉包庇的对象是与宋某某一起去扣押车辆的钟某某,钟某某是否是犯罪的人或者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暂无证据证明,因而王春辉构成包庇罪的事实亦不能确定 裁判要旨八: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判例八、二春、常凯强职务侵占、诈骗、窝藏、包庇二审刑事判决书 案 号:(2019)豫14刑终4…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600
  • 2022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有关贿赂金额量刑标准)

    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所实施的犯罪。它的本质或者说其要害在于“权钱交易”。因而具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的双重属性,在当前推行廉政、惩治腐败的呼声日益高涨的形势下,更是成为我国刑法的打击重点之一。 【立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受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侵占公共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具有…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600
  • 商业贿赂行为有哪些(商业贿赂经典案例说明)

    这4种行为也属于商业贿赂!违法,不要触碰! 生意场上似乎总绕不开礼子和面子!能成事的为了确保万无一失送礼,不能成事的想成事也送礼。 像逢年过节送礼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也不违法。有时候,我们认为再正常不过的事,在工作中可能就违法了,在我国法律中,有这么一项罪-贿赂罪。 可分为:受贿、行贿、介绍贿赂等三种形式! 以下4种行为就属于贿赂罪,千万不要触碰!1、送礼品 …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700
  • 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时间)

    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呢?所谓的剥夺政治权力都剥夺了哪些权利呢?一共有四项,之前的一期节目给大家介绍了什么是缓刑,今天咱们再说一个法院判决的时候经常能够听到的一句话,剥夺政治权利,有人就问了,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呢,今天咱们就来详细地讲一讲.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中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400
  • 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做取保候审担保人后果)

    前言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句话在许多年间一直被认为是伏尔泰的名言,实际上它出自一位英国女作家。但为什么人们都愿意相信这是伏尔泰说的?原因就在于这句话完美诠释了伏尔泰“天赋人权,人人平等”的核心思想。 法国启蒙运动主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点一直沿用到如今,法律面前即使是犯人也有自身的权益。而在犯人的诸多权益中,有一项叫“取保候…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500
  • 轻微伤量刑标准(构成轻微伤判刑方法)

    故意伤害伤情鉴定标准 故意伤害案件中,侦查机关都会对受害人伤情进行鉴定,因为这关系到故意伤害的处罚的问题,一般故意伤害伤情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故意伤害罪如何处罚?故意伤害轻微伤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故意伤害伤情鉴定标准   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500
  • 侵权责任法解读(侵权商标处理方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不同侵权行为及责任 一 共同加害行为(多人做事多人当) 法言俗语 日常生活中,侵权的发生形态各异,有时是一人侵权,由侵权人个人承担侵权责任。有时是多人侵权或团伙“作案”,就引发了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因行为人主观方面形态的不同有所区分,第一种典型的形态称作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加害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基于主观关联共同(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500
  • 什么是故意伤害罪练标准(轻伤二级派出所处理流程)

    人们在遇到一些事情或者言语刺激之后情绪失控,导致出现过激的行为,轻则伤害他人,重则构成故意伤害罪。 那么什么是故意伤害罪呢?什么样的行为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呢?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需要具备达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满14~16岁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500
  • 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缓刑两年的相关法律解释)

    静心阅读此文,愿你有所收获。别忘了点点 “关注” 。 我们总听到,某人因为犯罪被判刑了,或者某人被判缓刑了。罪犯被判缓刑后,居然就回家过年了。究竟是咋回事? 缓刑是针对罪犯的处罚措施之一吗? 不是。缓刑不是针对罪犯的处罚措施。针对罪犯的处罚措施,学名叫“刑罚种类”。我国的刑罚分为2类9种:一类是5种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另一类是4种…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600
  • 不适用死刑的几种情形(在我国不适用死刑的情况讲解)

    死刑,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是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在现实生活当中,也有一些罪犯是不适用死刑的,接下来由小编为您介绍不适用死刑的情形。 死刑是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的处决,在严惩犯罪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安抚受害者遗族、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600
  • 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公共安全违法犯罪的特点)

    1、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概述 概念:过失或者故意地实施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以及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构成要件: 客体: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客观方面: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且为自然人。 主观方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2、放火罪、爆炸罪 这类简单的犯罪,除了主体为年满14周岁,具…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500
  • 犯罪嫌疑人的定义(被称为犯罪嫌疑人的意思理解)

    看过法制节目的人,经常会听到这样一个词语——犯罪嫌疑人。有的同学会产生疑惑:这个人明明已经承认自己犯罪了,而且也有大量的证据、证人证明他犯罪了,为什么还把他称作犯罪嫌疑人呢?不应该称他为罪犯吗?今天我们就讨论一下“犯罪嫌疑人”这一称呼的由来,以及背后的法律及法理依据。 一、法律依据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600
  • 刑事起诉书怎么写(刑事起诉书范文示例解读)

    刑事起诉书制作的原理与方法 作者:李勇,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 来源:人民检察微信公号,原文载《人民检察》2021年第3期。这里是节选,内容及注释有删减,引用请查原刊。 摘 要:起诉书是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正式法律文书,是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标志,具有指控犯罪、启动审判、限制审判范围、辩护防御指引等功能,这…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600
  • 坦白和自首的区别是什么(坦白是主动还是被动)

    一、自首 我国《刑法》对自首的定义非常清楚,包括两个条件,第一自动投案,第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自动投案后未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不构成自首,反之如果仅仅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也不能认定为自首。 (一)自动投案 1.关于投案的时间 在时间节点的掌握上,通常是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发觉,或者已经发觉但是犯罪嫌疑人未被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31日
    4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