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是不会被扣分的,我国交通道路安全法并没有对这一行为有所规定。光膀子驾驶并不会妨碍安全驾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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