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前口头协议无效。起诉离婚准备的材料包括原告的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共同财产证明,有孩子的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等,一般婚姻登记处可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一、离婚前口头协议有效吗
离婚前口头协议无效。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知芒网提醒您,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离婚时口头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说夫妻两人口头说离婚,但不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的话,这样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二、起诉离婚准备的材料
起诉离婚准备的材料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三、离婚的法律特征
离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解除婚姻关系以合法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离婚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解除,婚姻当事人双方必须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不符合结婚要件的男女结合后请求“离婚”的,不按离婚处理。
2.解除婚姻关系的主体是婚姻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愿,只能当事人本人进行。
3.解除婚姻关系应当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和程序。婚姻当事人之间自行达成的离婚协议,或者在婚姻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居民(村民)委员会、基层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主持下达成的离婚协议,都不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否则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4.解除婚姻关系将产生一系列离婚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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