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法院协议离婚的规定是需要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协商,对财产分割和债务进行处理,签订离婚协议书经过冷静期即可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不一定要去户口所在地办理,需要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
一、人民法院协议离婚的规定
人民法院协议离婚的规定如下: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要去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协议离婚不一定要去户口所在地办理。根据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办理结婚时是去男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的,离婚手续既可以去女方也可以去男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
三、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东西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知芒网提醒您,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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