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具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的具有分红的权利,以及表决权、选举以及被选举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公司的股东可以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四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应当对进行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1、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其他股东出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2、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知芒网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146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