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立案要处理多久?
刑事案件中,立案并没有处理期限限制。知芒网提醒,公安接到报案到立案的时间是七日以内;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三十日;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公安接到报案到立案的时间是十日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的刑事案件,公安接到报案到立案的时间是十五日以内。
二、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立案后如果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撤案:
1.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公安机关立案需要证据吗
刑事案件立案需要有初步证据。若是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没有犯罪事实、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控告人若是不服对不予立案的决定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申请复议,申请对象是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后的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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