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公司年报不公示,会有哪些法律风险?
网友咨询:
我开了一个公司,但是因为疫情影响,目前公司已经运转困难,我打算直接放弃公司,公司年报我也不打算公示了,等两三年资金回笼后,我再重新注册一个新公司,请问有什么风险吗?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张起飞律师解答: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可知,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您如果今后还有继续经营公司的打算,建议您按照程序,通过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清算完毕后进行公司注销登记即可。
张起飞律师解析:
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内容
1、招股说明书应在承销期开始前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刊登公告,其原则是公司应充分披露与股票发行有关的信息,以利于投资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认购决策。
2、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资料。
3、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续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报告与年度报告两种形式。
4、临时报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某些重要事件,这些事件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但广大投资者却尚未得知,这时公司应立即将该重大事件报告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
张起飞律师,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法学学士学位,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执业证号14201201710172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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