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破产拍卖流拍的,可以进行下一轮拍卖,破产管理人可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如果三次拍卖后仍流拍的,则可以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给债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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