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析: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实人认证技术,采用加密算法形成电子标识,具备安全可靠、认证唯一等重要特点。参保人可通过电子凭证享受各类在线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医保业务办理、医保账户查询、医保就诊和购药支付等。医保电子凭证的特点有:1、应用丰富医保电子凭证可以在医保信息查询、医保参保登记还有就医治疗费用报销支付等等医保业务环境中进行使用,可以办理全部的医保业务。2、使用方便医保电子凭证在使用过程中不需要依托实体医保卡,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官方医保app、经过官方认证过的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平台进行激活和使用,整体申请流程是比较方便的。3、安全可靠医保电子凭证需要通过实名和实人认证,同时采用国产加密算法,数据加密传输,动态二维码展示,能够有效保障个人信息安全还有医保基金使用安全。4、全国通用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进行统一生成,标准全国统一,在各个统筹地区都能够进行使用,只要办理了相应的手续,参保人也可以在异地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就医治疗和享受报销待遇。医保电子凭证的功能有:1、当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药品购买时,可出示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结算;2、当参保人需要挂号、入院登记、支付医药费、出院结算时,可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完成验证和费用支付,缩短看病结算等候时间;3、参保人可以实时查询自己的个人医保账户信息,可以使用的医院或者药店情况、医保缴费情况、医保账户消费明细等内容;4、参保人跨省异地备案之后,可在异地直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办理相关业务;5、可以跟家人进行医保亲情账户的绑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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