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析: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可以直接通过医保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减少个人在医疗费用上的支出。此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抢救医疗费,支付范围和标准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行。因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医保的一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职工医保的区别:1、面对人群不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2、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3、待遇标准不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4、缴费要求不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义: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实是对我们的一项福利政策,是国家保障我们就医问题而推出的,它是一项惠民工程,参保人员可以从中得到很多实惠。2、参保人员身体健康的时候,所缴纳的保险可以用来助济其他患病的参保人,充分体现了“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惠互济的精神。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能够帮助参保人解除潜在的贫困。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门槛低,不论居民身体好坏、年龄大小都可以参保。5、参保人参保后,在患病或住院期间,符合规定的住院和患特殊疾病的门诊费可以享受医疗费用的补偿,而且补偿金额大大超过了个人所缴纳的统筹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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