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违法行为和诈骗犯罪的认定界

  • 一般违法行为和诈骗犯罪的认定界限是什么?

     问:一般违法行为和诈骗犯罪的认定界限是什么?   律师解答:   1、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2、与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

    法律问答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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