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 (2021年5月27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惩戒严重失信行为,加快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严重失信行为是指损害国家机关公信力、破坏市场公平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