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哪些

  • 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哪些(简述行政行为的特征)

    一、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开始、停止和终止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的开始 原则: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就可以立即生效。一般来说,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推定有效力,具体行政行为的背后往往是公共利益,推定有效率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 例外:附条件生效(某一事件发生后,或者经过一段时间后),这经常出现在附生效条件的具体行政行为中。例如,某省物价局在关于小儿止咳平喘口服液的价格…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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