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没领结婚证买房能写两个人名字。且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后房子并不代表就为双方共有财产,目前关于房产归属的确认,是以出资份额、当事人约定为前提的,仅仅加名不能明显确认是双方对财产的书面约。若为个人财产购买,则认定为个人财产,若为共同财产购买,则认定为普通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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