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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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校内(“民法典进学校”暨“我与民法典”)
在校生在校内发生意外事故是否由学校全权负责? 在校生在校内发生意外事故,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事故的责任,学校只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在校生在校内发生意外事故是否由学校全权负责? 在校生在校内发生意外事故,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事故的责任,学校只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