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案分析

  • 高空抛物罪案例有哪些(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案分析)

    10月15日,霍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王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该案是“高空抛物罪”入刑后,霍山首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高空抛物案件。 案情回顾: 2021年5月8日早晨,因被告人王某某的母亲在家三楼阳台打扫卫生,导致有水流至二楼陈某某家阳台。之后陈某某外出送小孩上学经过小区人行道,与被告人…

    202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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