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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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解释二(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分析)
一、试用买卖的效力 第 638 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 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多多有话说】 与合同法171条相比,第二款为新增。新增内容为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41…
一、试用买卖的效力 第 638 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 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多多有话说】 与合同法171条相比,第二款为新增。新增内容为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