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

  • 第十二条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可以约定吗

     问:第十二条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可以约定吗   律师解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双方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如果双方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按照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如无约定管辖,应在被告…

    法律问答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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