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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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教育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陕卫法发[2006]340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卫生监督所,各高等学校: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6]158号)转发给你们。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卫生部、教育部文件的要求,在前一阶段监督检查的基础上…
发布部门: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陕卫法发[2006]340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卫生监督所,各高等学校: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6]158号)转发给你们。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卫生部、教育部文件的要求,在前一阶段监督检查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