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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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安置条例(义务兵安置条例1955)
山东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好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根据《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按规定由我省安置的义务兵。第三条 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国家经济…
山东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好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根据《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按规定由我省安置的义务兵。第三条 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国家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