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条

  •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14条?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14条? 第十四条保险合同中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则认定: (一)投保单与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投保单为准。 但不一致的情形系经保险人说明并经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签收的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内容为准; (二) 非格式条款与格式条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条款为准; (三) 保险凭证记载的时间不同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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