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3条

  • 民法典第10623条法条,民法典第1063条第三项?

    民法典第1063条第三项?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该条款是对夫妻个人财产范围的界定。第一类很好理解。第二类中因人身受到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法律规定属于个人,是因…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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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民法典1063条婚前财产的定义

    婚姻民法典1063条,婚前财产的定义? 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项财产所有权属于夫妻一方,配偶不享有所有权的情形。主要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特定财产以及婚后约定的个人财产三部分。《民法典…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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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民法典1063条民法典1063条第三款规定

    婚姻民法典1063条,民法典1063条第三款规定? 民法典1063条是关于夫妻一方财产的规定,只有一款,具体内容是: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1063条第…

    法律资讯 202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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